近年來,古鎮旅游已成為一種發展迅速的旅游形式,因為它適應了城市居民尋找古代和休閑體驗的需要。它的參與和體驗非常突出。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它仍將成為中國的旅游熱點之一。隨之而來的古鎮開發熱和申遺熱也日益升溫。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古鎮作為東方居住文化的瑰寶,正面臨著以城市化和工業化為特征的現代化的強烈沖擊。
因此,我們應該冷靜思考:古鎮本身是歷史文化遺產,是古鎮旅游、發展的基礎,消失的文化是不可復制的,如果這些歷史文化遺產被破壞,甚至在我們這一代人手中消失,不僅使古鎮旅游、發展成為基礎,也是我們這一代人遺留給我們珍貴的歷史文化。因此,如何科學、合理、有效地保護古鎮歷史文化遺產,成為我們必須關注的重大課題。
古鎮的意義
從現代解釋來看,鎮是介于村與縣之間的人類聚落形式。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鎮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唐初,兵之守邊者,大日軍,小日守捉,日城,日鎮,總之,…由于軍事需要,建立了鎮;北宋以后,隨著封建商品經濟的發展,城鎮逐漸融合。如果人們不能聚集在一個縣,有稅務課程,他們就是城鎮,或者由官員監督。從那時起,鎮就成了以一定文化特征為中心的地緣組織。
因此,現代意義上的城鎮應該追溯到10世紀左右的宋朝。它是唐末農村大量草原市場形成的日常交換商品和社會場所,是城鄉之間自發形成的經濟社會空間。鄉鎮是農村城市化的結果,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古鎮是具有歷史文化遺產性質的現代人類生活聚落,始終延續和保持原村鎮的地理環境、建筑風格、風俗特色和文化內涵。
為了更好地保護傳播在中國廣闊土地上的珍貴民族文化載體——古鎮,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于2002年頒布,對歷史文化村鎮作出了更明確的定義,即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革命紀念意義的城鎮和村莊。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到歷史文化城鎮應該具有以下內涵:遺產、文物和歷史遺跡相對集中;傳統文化、歷史特征、地方特色或民族習俗,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藝術價值或革命紀念意義。
2003年10月,建設部和國家文化遺產局命名并公布了第一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村)名單,標志著中國古鎮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制度的正式建立,這些歷史文化名鎮是中國現代城市邊緣許多古鎮的杰出代表。
古鎮的價值
古鎮既有深厚的歷史積淀和人文內涵,又有優美和諧的自然生態。中國古鎮數量眾多,分布廣泛,也為近年來蓬勃發展的古鎮旅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古鎮的價值不僅在于旅游,而且在于她的歷史功能、文化功能、建筑功能,甚至可以說古鎮是一個人,一個民族回歸自我的精神寄托,——4其歷史文化價值、科研價值、旅游經濟價值非常重要,或被稱為‘民間藝術的搖籃’,或者比較東方聚居文化的瑰寶…。
1.文化價值。古鎮作為歷史傳統與現代文明融為一體的文化形式,承載著不同地區、不同時期當地居民的傳統習俗、宗教信仰、價值取向、建筑理念、審美觀念等文化內涵。
2.科研價值。古鎮歷史進程獨特,民俗風情豐富。經過幾千年的沉淀和傳承,完全保留了原有的民間傳統。此外,簡約的環境和美麗的風景為考古學家、歷史學家、建筑學家、民俗學家、攝影、繪畫、影視專業人士提供了良好的科研模式。
3.旅游價值。當人們去古鎮休閑旅游時,他們可以體驗到喧囂城市所缺乏的舒緩與和平,體驗歷史滄桑的美,放松,滿足游客追求精神家園的精神需求,懷念傳統,回歸真理;同時,旅游發展也可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