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在浩瀚的中國造物文化史上只是滄海一粟。昔人對琉璃的概念模糊不清,混亂不堪,常常與玻璃混淆。直到元代,人們才將建筑范疇中使用的低溫彩釉陶制品稱為“琉璃”,并將其與玻璃制品進行劃分。清雍正年間,方用“玻璃”一詞固定純透明玻璃。在中國古代文獻中,關于“琉璃”的討論很少,只有一點記錄。但它作為“藝術造物”的魅力,卻在我國古建筑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琉璃作為一種建筑陶器,其產生和演變必然取決于我國建筑陶器技術的發展。早在商代,我們的祖先就制作了陶瓷瓷磚。從西周到秦漢,建筑陶業發展迅速,產生了板瓦、筒瓦、瓦當等陶器構件。此時,建筑陶器的形狀和圖案更加發達和豐富,磚瓦體系也更加完善,甚至出現了“秦磚、漢瓦”等著名建筑產品。這為今后琉璃瓦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中國關于建筑玻璃的記載最早可以在晉人葛洪的《西京雜志》中看到:“昭陽殿...大部分的扉門都是綠色的玻璃。”這說明漢代已經有了以玻璃為建筑裝飾的意識。到了北魏時期,創建于漢代的低溫鉛釉陶工藝有了很大的發展。釉色不僅在單色的基礎上向多色邁進,而且在實際用途上也有了更大的拓展。除了明器,還用于宮殿建筑。
據《太平御覽》介紹,《郡國志》載道:“朔方太平城,后魏穆帝造也。太極殿琉璃臺和尾巴,類以琉璃為基礎。這說明北魏宮廷已經開始燒琉璃作為建筑構件。這一說法在后來的實物勘察中也得到了驗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考古學家在北魏京師太平城遺址發現了琉璃瓦殘片。北魏時期的綠釉琉璃瓦也印在日本人上田恭輔藏的《中國陶瓷時代研究》中。
北魏出現了中國最早已知的琉璃構件。在此期間,建筑琉璃只有幾種檐脊裝飾構件,如尾巴、鉤頭和滴水。至北齊宮,仍只有少數黃綠色玻璃。《葉中記》記載:“從北齊起,葉南城的瓦都是胡桃油。”可以看出,此時建筑琉璃的制作仍然不普遍。
唐代低溫鉛釉陶器工藝進一步發展。著名陶器“唐三色”的成功燃燒不僅使建筑釉的顏色除了黃色和綠色釉外,還增加了藍色釉。其成熟的生產工藝也極大地促進了建筑玻璃的繁榮。據《新唐書·南蠻傳下·古》報道,“有一百座寺廟,玻璃是玻璃,錯誤的金銀,丹彩紫色。”這顯示了當時建筑中使用玻璃部件的盛況。
唐代琉璃構件僅作為屋頂的周邊裝飾,因此被稱為“剪邊琉璃”。建筑琉璃在宋元時期得到了更大的發展。宋代出現了中國第一部建筑巨型《法國建筑》,詳細介紹了釉陶磚瓦的原材料比例、生產工藝、產品規格等。這說明宋代建筑琉璃有標準化規范,實際應用也形成了固定規范。在此期間,大型建筑的屋頂,或由琉璃瓦和青瓦組成,形成琉璃剪邊裝飾。或者用琉璃瓦全部覆蓋,形成整體效果。
優國司寺“鐵塔”是宋代建筑琉璃裝飾的代表,是研究宋代琉璃構件的重要依據。元朝在宋代的基礎上開設了“琉璃局”,進一步規范了建筑琉璃的生產。此時,琉璃構件不僅呈現白色、赭色和棕色釉色,而且從皇家宮殿擴展到寺廟、寺廟、寶塔等建筑。
以山西永樂宮為代表的元代建筑琉璃藝術。
建筑琉璃在明清時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其生產規模、分布范圍和技術都超越了以往的任何時代。這一時期不僅有廣泛使用的琉璃瓦,如宮殿、寺廟、亭臺樓閣等,還有北京故宮九龍壁等大量全琉璃單體建筑。在建筑釉色方面,清代極其絢麗,有天青、鵝黃、寶石藍、牙白等顏色,可以自由使用。在紅色系中,紫紅色、粉紅色、淺紅色已經區分開來...
明清時期,作為建筑玻璃的最后一個鼎盛時期,各種顏色、技術和形式都達到了歷史的頂峰。到目前為止,建筑玻璃的使用還沒有等級制度的限制,其范圍更廣泛地擴展到住宅、商業、公共建筑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