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木樓位于山東省龍口市東萊街道辦事處東北隅村,以姜氏木樓外墻以內為保護范圍,以保護范圍以外延伸50米為建設控制地帶。這片大約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間的住宅,坐北面南,西到小十字口北街,東達城墻跟下,具有明顯的清代建筑特色,是黃縣房屋建筑的典型代表之一。
姜氏木樓最早的主人是姜寭。這組清代建筑布局上的節奏和韻律,色彩上的搭配和對比,借鑒于宮廷建筑,有的富麗堂皇,有的淡雅清幽,既實用,又美觀。一行行沿中軸線展開的房舍,分別由正房、廂房組成了一個個穿堂式四合院。西邊小十字口北街路東路西,東邊墻跟下臨街的群房,使整個建筑形成了一座皇家宮殿式的封閉院落。每一行房屋臨街的一幢為倒廳,叫客屋,是主人迎賓待客,舉行重大禮儀活動的場所。
正房前出檐,后出廈,大多為主人居住的地方,前邊是木雕隔扇門窗,花紋有花草、八寶等吉祥文字和圖案。東西廂房屋一部分供子女居住,另一部分是丫鬟屋、老媽子房,也有的放置雜物。屋內大豆油擱置平日不常使用物品的擱棚。
姜氏木樓的房架采取傳統的疊梁式構架形式,它是在柱子上放梁,梁上放柱,柱上又放梁,層層疊落,直到屋脊,各梁頭上再架檁條,支撐椽子、屋笆和青瓦。這種結構氣勢宏偉,美觀大方,結實耐用,即便墻倒了,房屋依然不塌架。屋頂仿宮殿式大屋頂,有山墻,一條正脊,四條垂脊,共五條脊。
五脊飾六獸,一般說來這六只小獸為天馬、海馬、狻猊、押魚、獬豸、斗牛。屋面用青瓦瓦頂,先瓦仰瓦,仰瓦上覆以蓋瓦,兩側用青灰扎縫。古代的青瓦分筒瓦、板瓦兩種,居民建筑中不準使用筒瓦,因此黃縣各大望族的房屋上使用的瓦屬青瓦中的板瓦。屋頂上的雨水,順著瓦垅往下流,瓦檐上有一種“滴水瓦”,滴水瓦上有半圓形的瓦當,上邊有花、草一類吉祥圖案和“福、祿、壽、喜”等吉祥文字。
姜氏木樓,為北方硬山式建筑風格,木樓為灰色小板瓦屋頂,讓人感到端莊穩重,具有深刻的文化內涵,是中華民族的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思想文化的遺跡和載體。
2006年10月,姜氏木樓被公布為龍口市文物保護單位。龍口市博物館為專門保護機構成立了文物保護小組,由鎮村負責保護管理,并做好避雷防火等工作,姜氏木樓一直受到很好的保護。2011年5月被公布為第四批煙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