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最古老的唐代建筑,山西省五臺縣南禪寺大廳比佛光寺早75年建成。該建筑于1953年被發現,經過22年的保護和修復工程于1975年完工。修復過程反映了當時中國文物保護工程的理念和方法,研究工作貫穿于工程中。
據祁英濤先生所在的《山西省五臺縣李家莊南禪寺勘察報告》記載,1953年,山西省文化管理委員會和中央社會管理局文物整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化整理委員會)前往五臺縣了解五臺佛光寺的修復情況,得知“李家莊南禪寺大廳是唐代建筑,已被破壞,急需修復”。因此,他們立即派人到現場進行調查和拍攝。隨后,由陳明達、祁英濤、陳繼宗、李良嬌、律鴻年、李竹君等六位專家組成的調查組與山西省文化管理協會一起對南禪寺進行了調查、測量和拍照,確認南禪寺大廳是唐代的木結構建筑,是中國迄今為止發現的最古老的木結構建筑!
圖1 1953年南禪寺總平面圖(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藏)
01、小心啟動維修工程
1954年,祁英濤先生完成了《山西五臺山李家莊南禪寺勘察報告》和《南禪寺修復計劃初步草案》。為保證決策的謹慎性,文整會咨詢劉敦禎、梁思成、林徽因、劉志平、趙正之、盧繩、龍非、莫宗江等專家。劉志平先生在回復中提到:“當你不確定的時候,不要輕易改變現狀。”劉志平先生還強調,“只有做更多的研究,你才能做出最終的決定”。這反映了我國文物建筑維修工程的早期階段,前輩們堅持多做研究、不輕易改變現狀的原則。
1972年,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根據國務院的有關批準,組織了南禪寺大廳的維修工程。祁英濤先生負責維修工程的設計,柴澤軍先生負責實施工程,最終于1975年完成了南禪寺大廳的維修工程。
20多年來,南禪寺大廳的維修研究引發了一系列爭議和關鍵問題,包括:
1)工程性質
2)屋檐的長度
3)去留侏儒柱
4)前檐門窗的形式
5)尾部風格
這些有爭議的部分已經與法國、同期案例和現場條件進行了多次比較、研究和權衡分析。在這個過程中,許多專家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和建議。這些修復糾紛反映了對文物建筑維護原則和指導方針的深刻思考。它們可以被視為中國早期文物建筑“研究性修復”的典型案例。
本修復工程的復雜性和爭議性說明了文物保護領域需要充分的研究、討論和權衡,如何在尊重歷史原貌的基礎上進行維護和保護,同時滿足現代需求。這種維護方法的研究性質使文物保護者能夠深入探索各種技術和方法,保證文化遺產的完整性和可持續性,對今后的文物保護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02、維修工程的設計和實施
1)關于工程性質的變化
1954年《南禪寺大廳修復計劃初步草案》主要考慮了“現狀改造”的概念,1974年的實施計劃選擇了“框架改造”,可能是因為建筑經歷了20年的變化。然而,在確定維護計劃時,一些專家仍然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包括不使用框架維護或半框架維護。
1974年的維修工程采用了“框架重建”的方法,并特別強調了以下幾點:首先,必須確保主體結構的形式和尺寸保持不變,包括尺寸、深度、柱高度、側腳、生長、高度等,必須嚴格按照原樣進行維護。其次,盡量保留和重用舊構件,避免更換新構件。特別強調“我們認為,如果唐代木結構建筑的主要部件被新材料取代,它將成為一個原始的大模型,很難稱之為唐代建筑”。
這表明,在早期的文物維護項目中,無論采用何種維護方法,都非常重視文物建筑的原始形式和構件的保留,從一開始就得到了強調。
2)對出檐長度的修復研究
在1953年的現場調查中,我們觀察到南禪寺的屋檐經歷了后來的變化,屋檐上有明顯的鋸痕,這可能是由于屋檐損壞,歷史上的維護和變化。
對1954年和1974年的維修方案進行了對比分析,以解決這一現象。首先,利用法國研究計算屋檐長度;其次,通過現場測量五個斗拱,根據柱高與屋檐的比例計算屋檐長度;最重要的是,在維護項目中,清理原建筑臺明,然后從臺明與屋檐的關系計算屋檐長度。這三種方法相互驗證,從最初計算的出檐長度約為230-240cm,到工程實際實施中確定的出檐長度為234cm。
經過實際維護,關于屋檐長度的爭議得到了解決。這突出了研究修復操作的三個關鍵環節,即可追溯性研究、勘察、經驗分析和工程實證。它們是文物維護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必不可少的。這一過程確保了文物建筑的準確修復,并保持了歷史和文化價值。
圖2 1953年南禪寺大殿屋檐(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藏)
圖3 1974年南禪寺大殿修繕后屋檐(由山西古建筑保護研究所和南禪寺管理所編制)
3)關于結構中侏儒柱組件的去留
關于南禪寺大廳“侏儒柱”的存在和去除的爭議非常有趣。根據1954年的修復草案,侏儒柱被認為是結構上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盡管在隋唐時期的物理和壁畫中,大多數情況下只使用大叉手而不使用侏儒柱。然而,它提到一般的侏儒柱是方形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侏儒柱的存在是合理的。
而且在1974年的維修工程中,發現侏儒柱的一組構件在屋頂荷載解除后,并沒有與大叉手進行榫卯連接。通過機械計算和現場模擬實驗,我們得出結論,取消了侏儒柱組件,認為大叉手本身是安全的。這一決定被認為是“恢復了唐代建筑的原貌”。取消侏儒柱組件后,考慮到結構的可靠性,在大叉手底部的平梁上增加了一根鋼筋拉桿,以減少大叉手向外的推力。
歷史上是否保留了“加固”的痕跡,確實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根據《中國文物保護標準》(2015版),文物的原始外觀應盡可能保持,包括歷史修復、改造、重建后保留的有價值狀態,以及能夠反映重要歷史因素的損壞狀態。然而,在這種具體情況下,似乎沒有明確的信息來證實侏儒柱在哪個時代增加的記錄。為了確定最適合保護和傳承文物建筑的方法,這種情況可能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討論。
圖4 1953年,南禪寺大殿平梁、侏儒柱、大叉手(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藏)
圖5 1974年南禪寺大殿修繕后的大叉手(2014年唐文文拍攝)
4)關于前檐門窗形式的爭議
在1954年的修復草案中,建議南禪寺大廳的前檐磚墻是現代后砌的,但門額上的發夾非常簡單。門窗上部的線腳與宋代的法國做法相似。因此,建議拆除磚墻并保留門窗。
在1974年的維修項目中,前檐門窗參照佛光寺進行了“唐式恢復”。根據記錄,在實施過程中,現有的門窗風格屬于元代以前的古代風格,拆除磚墻拆除門窗,仔細研究,發現剩余的門夾毛孔、門釘孔等舊痕跡,基于這些舊痕跡,同時參照早期建筑實例,修復門窗風格。
圖6 1953年南禪寺前檐外觀(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藏)
圖7 1974年,南禪寺大廳修繕后,前檐門窗和瓦頂(由山西古建筑保護研究所和南禪寺管理所編制)
南禪寺大廳門窗的風格仍有不同意見。從當時的項目記錄來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舊痕跡進行調查和研究是非常可取的,這也使得結論更加可信。然而,在實際過程中,目前尚不清楚推論是否接近“唐式恢復”的初衷。
5)關于尾巴風格的爭議
南禪寺修復中最具爭議的是瓷磚裝飾中“尾巴”風格的選擇。1954年修復草案提出,“這座寺廟的野獸仍然使用尾巴是合理的”。在1974年的實施中,提出了“具體形象參照近年來出土的渤海國家上京的尾巴風格”,并按照該計劃實施。
很多專家對南禪寺大殿的尾巴風格有不同的看法。有先生提出“瓦作問題如果想恢復原狀固好,但是沒有太大的把握”;有先生建議不要以盛唐渤海風格為依據,要參照日本唐招提寺的尾巴;還有先生提出制作模型,多研究,以求完美。文物建筑的脊飾起到保護屋架的作用,但其風格具有很強的時代特色,至今在修繕工程中一直存在爭議。
圖7(左)渤海國上京的尾巴(引自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考古精華[M]1983年北京科學出版社)
圖8(右)日本唐招提寺的尾巴(引自小野雅弘(編輯)鑒真和展覽[M]東京日本TBS2001)
在南禪寺大廳其他部件的維護中,遵循盡可能保存原部件的原則,采用鐵板、鐵鋸、鐵箍等鐵活連接、鋼管柱組合、環氧樹脂接縫修復和加固方法,使大部分原部件得以保存。然而,環氧樹脂作為一種粘接材料,其材料性能和穩定性是否與原木部件相匹配,仍需要時間來測試。
03、總結
通過南禪寺大廳的維護過程,我們可以意識到,如果中國早期的文物保護項目堅持“研究修復”的理念,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技術操作水平,另一個是整個過程的多方參與水平(管理)。技術操作水平是上述可追溯性研究,包括歷史研究、歷史發展過程變化研究、法國研究等。;勘察研究,包括詳細的測繪、細節和問題的記錄以及與經驗的比較;工程實證研究,包括對隱藏部位的初步勘察、分析和實施可行性研究。全過程的多方參與也很重要,包括專家的全過程參與,提出了詳細的指標指導意見和建議;設計參與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重新研究未預見部位,補充和完善可實施措施。